过程审核
审查过程包含以下三点要素:
- 限制变量
- 施加控制
- 问责制度
整个审查过程以海格森业务系统作为依托,对关键过程进行强制执行。
优化生产过程,实现:
- 销量最大化
- 产量最大化
- 质量最大化
海格森“R4”生产体系将生产流程和人员进行整合,实现线性持续生产,更好的满足客户对产品的要求。生产线配有专门的生产小组与不同工作中心相关联,以实现销售,生产和质量最优化。查看详情
原则职能:
- 激励员工
- 赋予责任
- 提升承诺
犀牛原则是一种组织行为方式,用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达到预期目标。同时系统中也需要引入强制问责机制,确保承诺有效性。
每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自我提升。犀牛原则将公司的三年战略与员工的周目标和日目标联系起来。
简单系统的业务方式:
- 消除过程停顿
- 提供简化工具
- 实现持续控制
简易六西格玛系统(S3)通过对业务流程提供简单的工具和系统化的方法来消除分析停顿,同时实施持续性控制来实现线性投资回报。
通过以下方式调整过程变量:
- 产品周期管理 –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(APQP),生产件批准程序(PPAP),防误措施,变更管理
- 有效对策整合 – 程序控制,“切勿想当然,检查保安全”审查
- 系统化解决方法 – 8D和简易西格玛系统从根源解决问题
海格森员工严守零缺陷原则,对生产工艺误差严格把控。